加入收藏 | 進入舊版
國內國際 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國內國際 > 內容
時習之丨微·觀——“小蘋果”推動“大振興”系列報道“蘋果巡回法庭”來了護航總書記關心的富民產業(yè)
來源:人民網 作者:袁飛 吳超 吳德鋒 李志強 孫挺 馬昌 時間:2022-11-25 瀏覽字號:[ ]

初冬時節(jié),陜北小雪初歇,黃土高原被點綴得星星點點,黃白相間,宛若畫卷。一輛法院審判車行駛在蜿蜒的山路上,車上的法官們正在電話解答老鄉(xiāng)們的法律咨詢。

時下,果園里的蘋果已經銷售一空。氣溫降至零下,蘋果園里仍熱火朝天。年過六旬的老馬精神矍鑠,正在給果樹施肥,老伴兒在一旁除草。

“今年的蘋果賣了十幾萬,豐產又豐收!”老馬布滿皺紋的臉笑開了花,今年的好收成一方面是蘋果收購價格高,另外也離不開蘋果巡回法庭法官們的調解幫忙。

黨的二十大閉幕后,習近平總書記第一次外出考察來到延安,看看老鄉(xiāng)們脫貧后生活怎么樣,還有什么困難,鄉(xiāng)村振興怎么搞。10月26日下午,習近平在延安市安塞區(qū)高橋鎮(zhèn)南溝村蘋果園同老鄉(xiāng)們親切交流。

習近平總書記深情囑托,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進鄉(xiāng)村振興,把富民政策一項一項落實好,加快推進農業(yè)農村現(xiàn)代化,讓老鄉(xiāng)們生活越來越紅火。

地處黃土高原的陜西省延安市志丹縣近年來積極發(fā)展蘋果產業(yè),建成了30萬畝山地綠色有機蘋果基地。由于產業(yè)發(fā)展尚處于初期,果農對于產業(yè)發(fā)展中所需的法律知識有所欠缺,為此,志丹縣人民法院成立了蘋果巡回法庭,致力于解決蘋果產、供、銷、儲藏、運輸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產生的糾紛。

志丹縣蘋果巡回法庭的負責人張麗梅(左一)和同事們走進果園為果農宣講法律政策,將法庭“搬到”田間地頭。人民網記者 吳超攝

11月14日,志丹縣蘋果巡回法庭的負責人張麗梅一行對近期調解的部分糾紛進行回訪。老馬和老伴兒見法官來了,扔下手頭的活兒,挑了筐里面幾個大蘋果捧在懷里,一邊打招呼一邊遞給張麗梅一行。

“你們辛苦,大老遠又跑來了,先吃蘋果!”

“馬叔,今天我們對上次的調解再回訪,還有啥問題嗎?”張麗梅邊說邊再三推辭著塞過來的蘋果。

“問題都解決了,就按照你們的調解方案,果商和我都不吃虧!”老馬笑著說。

原來一周前,老馬和果商因為交易的蘋果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而發(fā)生爭議。老馬認為,果商張某分揀蘋果只挑大的好的,分揀剩下的太多,影響銷售,拒絕履行合同。張某認為,如果老馬拒絕履行合同,就要賠償工人工資和車輛費用。

雙方爭執(zhí)不下,在蘋果巡回法庭法官張麗梅的調解下,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按照約定履行合同,分揀剩余的蘋果適當降價一并由果商收購。

每到銷售旺季,蘋果巡回法庭的宣傳車都會穿梭在果園間,將法庭“搬到”田間地頭、蘋果交易市場等,通過以案說法、現(xiàn)場咨詢、普法宣傳等多種形式就地增強果農和果商們的法律意識。“蘋果巡回法庭根據果商和果農的需要,在履行審判職能的同時,提前介入,建立前置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對于案件事實清楚,能夠通過調解解決的糾紛,進行協(xié)商調解,為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張麗梅說。

在志丹縣果業(yè)局營銷辦主任胡濤看來,果農法律意識近兩年來逐步提高,尤其在銷售環(huán)節(jié),時常有問題咨詢。志丹縣蘋果巡回法庭成立兩年以來,通過常態(tài)化的宣傳,有效預防了部分矛盾糾紛的發(fā)生,也將部分矛盾糾紛化解在了萌芽狀態(tài),推進了訴源治理。

張麗梅(左一)和同事們走進果園為果農宣講法律政策。人民網記者 吳超攝

志丹縣是馬錫五的家鄉(xiāng),抗日戰(zhàn)爭時期陜甘寧邊區(qū)隴東分區(qū)專員兼邊區(qū)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馬錫五貫徹群眾路線,實行審判和調解相結合,這種辦案方法稱之為“馬錫五審判方式”。

“蘋果巡回法庭是新時代踐行‘馬錫五審判方式’的生動實踐,同時也積極為全縣蘋果產業(yè)走向規(guī)?;?、產業(yè)化和標準化提供司法保障。我們要將‘馬錫五審判方式’持續(xù)創(chuàng)新,堅持前置矛盾糾紛解決機制,不斷延伸訴訟服務,讓更多的群眾體會到司法的溫度。”志丹縣人民法院院長胡新文表示。